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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3-14 07:01:0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destiny4886 (東尼史塔克)
標題 [新聞] 李昌鈺:可用死刑對殺人累犯
時間 Thu Mar 14 00:44:38 2013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李昌鈺:可用死刑對殺人累犯   【2013/3/13 22:05】

〔中央社〕國際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今天表示,死刑議題要看個案犯行,若是偶發性案件
,應給人自新機會,若是殺人累犯,死刑並無不可。

李昌鈺下午偕妻子到高雄中學演講,受師生熱烈歡迎。有學生問李昌鈺對319槍擊案的看
法,他表示,鑑識、偵查、逮捕嫌疑人、起訴、審判,一個案子各領域,各司其職,他只
能盡力去完成鑑識、偵查工作。


李昌鈺以「將不可能化為可能」為題,與學生分享偵破刑案的蛛絲馬跡,來自從細微處的
仔細觀察,「一個小小的線索,也有可能是破案的關鍵」。

他還以自身經驗,與學生分享「把不可能化為可能」。李昌鈺說,當年只帶50美元就勇闖
美國,每天「只睡別人一半的時間,吃飯吃得比別人快」,擠出來的時間,讓他一年可比
別人多做一至兩倍的工作。


李昌鈺並鼓勵學生建立「適合自己的品牌」,勇於實現人生夢想。他說,年輕人一定要有
夢想,這個夢想不是白日夢,而是可以實想理想的目標,任何時候都要不斷的學習,累積
知識,也累積圓夢的能量。


演講後,面對學生詢問對死刑的看法,李昌鈺認為,要看個案犯行,如果屬偶發性的,應
該給人自新的機會,但如是殺人累犯,死刑並無不可。


3.新聞連結:


http://ppt.cc/dhf5
李昌鈺:可用死刑對殺人累犯 - 自由電子報 即時新聞
〔中央社〕國際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今天表示,死刑議題要看個案犯行,若是偶發性案件,應給人自新機會,若是殺人累犯,死刑並無不可。 李昌鈺下午偕妻子到高雄中 ...
 


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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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1.15.38
lpboyboy:很好1F 03/14 00:45
zeumax:。2F 03/14 00:45
qe70r178rl:完了完了 先補血3F 03/14 00:45
halusai:強姦犯也亦同4F 03/14 00:46
mnbv2006:GOOD5F 03/14 00:46
qwilfish:廢死表示震怒6F 03/14 00:46
Mahoutsukai:廢死要槓上他了7F 03/14 00:46
kobilly:刑案第一線工作過講話還算中肯8F 03/14 00:46
chenweichih:偶發性案件就死刑 的確有點古老做法了9F 03/14 00:46
yesonline:廢死表示:..10F 03/14 00:46
pinky18:這個就要虛了11F 03/14 00:47
llrjv:每個人都有一次機會12F 03/14 00:47
spaceview:累犯 還給第二次機會喔= =13F 03/14 00:47
mnbv2006:他說的算底限吧 不然豈不是每個人都有殺1人的扣打14F 03/14 00:47
scarface:#1HG9ZIex  就是這篇@_@~15F 03/14 00:48
Emacs:強姦殺人慣犯是都該死刑16F 03/14 00:48
langrisser:古代死刑多采多姿啊 斬立決、腰斬、車裂、凌遲、……17F 03/14 00:48
KsSteven:反廢死18F 03/14 00:48
langrisser:美國還有打藥、電椅19F 03/14 00:48
Mahoutsukai:現在還有沒執行的連續殺人犯20F 03/14 00:49
LLN858:要看內容,故意,預謀之類的一次就該死了,義憤還可以考慮21F 03/14 00:49
Daikin:那陳金火廣德強   不應該死囉?22F 03/14 00:49
tartrate:推李昌鈺23F 03/14 00:49
ArgusX:廢死:就算殺1000個也要原諒他24F 03/14 00:49
chncheng:就算立法了沒人去判下去也沒用25F 03/14 00:50
nousgu:他說得很清楚了阿 要看個案犯行... 不過義憤之類的在台灣26F 03/14 00:50
nousgu:應該本來就不會判死刑了
ruokcnn:鄉民不是都支持一次死刑嗎28F 03/14 00:51
goshfju:廢 死 團 體 非 常 不 爽29F 03/14 00:51
egnaro:初犯時的法官可以連帶死刑嗎.判到還放出來再殺人30F 03/14 00:51
arthurkot:如果只要殺人就必死   那不小心玩火燒了整家人的孩子也31F 03/14 00:51
LLN858:所以重點跟累不累犯無關,動機才是...32F 03/14 00:52
j791126x:==========李博士意思是第一次殺人還是要給機會=========33F 03/14 00:52
j791126x:然後egnaro 你是上帝?你知道他以後一定會出來殺人?
belmontc:有沒有鄉民重點都不會抓的八卦...個案討論審查當配額看?35F 03/14 00:53
albb0920:鄉民: 一命陪一命,想想家屬的感受,沒什麼好談的36F 03/14 00:53
acebruce:不重要啊 殺人償命 才是為全體人類好37F 03/14 00:53
Eric0204:38F 03/14 00:54
bazi4200:文章最好幾個字 是並無不可~~噓的人 了解[並無不可]嗎39F 03/14 00:54
ax227762:40F 03/14 00:54
Doraemi:義憤殺人可以給機會啊,累犯本來就應該嚴懲41F 03/14 00:54
e04su3:還算中肯 但我論鄉民看不懂李昌鈺要表達的重點42F 03/14 00:55
ax227762:從累犯開始死刑起43F 03/14 00:55
acebruce:義憤 過失殺人都還可以說 為私慾殺人就不用說第二句了44F 03/14 00:55
Doraemi:侯友誼跟李昌鈺這種在刑案第一線的人都贊成死刑45F 03/14 00:55
EthanWake:那...連續義憤殺人勒?46F 03/14 00:58
biup2:宗痛:怎麼只殺一個? 何不殺兩個?47F 03/14 00:59
belmontc:殺人要有其意欲 何來過失? 你想講的是過失致死吧?48F 03/14 01:00
hw1:鬼島司法: 坐完牢 就不算累犯喔 賜吳敏誠免死~49F 03/14 01:01
belmontc:另外為私欲或一時衝動就該死刑?那著名的鄧如雯殺夫案怎算50F 03/14 01:02
LLN858:好像沒有過失殺人,打架不小心打死人也是殺人罪,算義憤殺人51F 03/14 01:03
belmontc:若一次應該還是回歸個案審查會比較好 只是累犯實該死刑52F 03/14 01:03
Doraemi:鄧如雯當時判決是義憤啊53F 03/14 01:04
hugo1986515: 來喔醜一54F 03/14 01:05
belmontc:打架打死人是傷害致死罪,不是義憤....55F 03/14 01:05
belmontc:鄧當初檢察官是以殺人罪起訴 是法官明察才改義憤...
belmontc:另外一時衝動誰說就一定是義憤?不是有"憤"就有"義"阿
neo718:話說目前李昌鈺還在台灣,刑警鑑識方面不考慮找他來協助嗎?58F 03/14 01:08
neo718:不然媽媽嘴咖啡廳命案這些日子發展下來,檢警還找不到有利
neo718:的間接或直接證據.加上其他三位最有嫌疑的共犯都被交保,
belmontc:別鬧了 之前319已經弄得他不爽了 這次還想要他來協助?61F 03/14 01:11
neo718:放他們在外面的時間越久,第一現場證據被湮滅的機率就越高.62F 03/14 01:11
hsinyeh:義憤殺人本來就判不到死刑...沒有過失殺人這種東西63F 03/14 01:12
neo718:那次是政治事件,這次咖啡廳兩人命案只是單純的社會兇殺案件64F 03/14 01:12
hsinyeh:叫做過失致死  不小心打死人叫做傷害(重傷)致死65F 03/14 01:12
belmontc:319他的測量結果最後那些蛆式政客是怎樣汙衊跟無視他的?66F 03/14 01:12
neo718:奇怪,為什麼有人要一直拿N前年的政治事件來類比?67F 03/14 01:13
neo718:可以把一件社會民眾凶殺案拿來類比高度政治化的總統槍擊案?
belmontc:我的意思是說上次臺灣對不起他,這次還冀望他會來幫忙?69F 03/14 01:15
belmontc:要請他幫之前麻煩先請跟他的專業道歉過再說吧
york13468:雄中!71F 03/14 01:31
vitaume:支持累犯嚴懲!!!!72F 03/14 01:35
liaon98:黑了73F 03/14 01:40
jghs121:爽74F 03/14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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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3-03-14 23:04:17 (台灣)
  03-14 23:04 TW
坐最前面那位女老師穿黑絲襪蹺腳好騷喔 看得我GGIN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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