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3-01 12:57:3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yenchenchen (實力至上)
標題 Fw: [長恨] 終於受到法律制裁,刑民皆敗
時間 Fri Mar  1 00:15:17 2013


※ [本文轉錄自 Hate 看板 #1HBBHvpM ]

看板 Hate
作者 defyyyyyyyyy (科科科)
標題 [長恨] 終於受到法律制裁,刑民皆敗
時間 Tue Feb 26 21:11:18 2013



之前在公車上被桃園農工的高職生侮辱一事

到今天為止,事情已經完完全全的結束了

黃建燁他終於完全的受到他應該要接受的制裁了

刑事的部份他以公然侮辱罪由被判拘役20天

得易科罰金兩萬元

聽法官的說法,以他兩年前小小年紀19歲又是高職生身份來說

因侮辱罪被判到20天拘役已經是算很重了 (我自己也是這樣認為)

但99年10月的事情

到他被警察局約談,開兩次偵察庭 ,我去開了三次,桃園檢察官可以說對他非常的好

先勸我撤告和解不要讓他年紀輕輕背前科,到大費周張的要求我把265公車司機找出

來作證以還原一些事情的經過可以說是花了很大的力氣



偵察庭我個人前前後後開了四次

當然,我沒要跟他和解,我本來就沒有任何的意願原諒黃建燁

所以板檢開一次偵察,桃園開三次,我每次都準時到達,一次都沒缺席

直到黃建燁被起訴後開一審  他被判拘役20天

提告到他被判刑都已經是將近101年的事了

以上是刑事的部份


民事的部份我並沒有那樣在意

我要的是他被判刑要他為他那幾以可用罄竹難書的行為付出最大的代價

他的人生絕對要因為他曾經如此霸凌人一事留下一個汙點記號

所以刑事被判後我並沒有立即對他提起民事訴訟

因為我根本不在意

但同樣地!我還是不想讓他那樣簡單就兩萬塊易科罰金了事

當初刑事判刑前,法官就要我跟他和解

我開出來的和解金額是10萬塊,我完全沒有讓步

因為我知道他一定不願意因為罵我一句話而拿出10萬塊來

所以對於結果為何我早已了然於胸




但我不想在刑事確立後立即提民事是因為我想要之後再提醒他

該面對的還是要面對

所以我在民事提告期限兩年內,也就是101年10月初是最後提告期限

對他提起民事訴訟

相信他看到傳票時應該是完全想起這則事件才對

刻意在最後一刻才告他民事是我要他給我好好複習這個惡劣的事件

民事我還是求償10萬

兩次調解我都沒有去,因為我根本不想看到他也不想原諒他,告民事就是要他複習

他曾經那樣狠的去霸凌欺負別人

到今天開民事庭時,他跑了三次法院

我在想他可能會想我民事庭不克前來吧!

當然我不可能如他的願,我一定會準時出現在法院


民事賠償的部份

他說他是學生又是低收入戶,所以願意拿出一萬塊跟我和解民事

我當然還是求償10萬

只是我也知道民事不可能真的判到那樣多

但我曉得法官面前即便原告姿態也不能抬高的道理

而且判多少本來就是法官說了算

所以法官的提議我個人不想妥協還是會同意法官的建議


最後法官是要他賠我3萬,分期付款一個月付5000

我當然是同意的,因為那是操生殺大權的法官提出來的,我當然要接受

重點是.他刑事被判刑了! 而且我論他會強調他是學生,是低收入戶

沒辦法接受!

如此一來,民事就不是我原告太硬,而是他太過於沒誠意,對他不利

直到要簽名時他才又反悔說他能接受了

只是他媽提出來只能一個月付3000,分十個月匯款到我的帳戶裡

我當然也是同意的,因為我知道黃建燁會很不甘心

終將到最後,他還是要拿出他覺得很多的三萬塊來作為精神賠償


看了一下他的表情

臉色難看到讓我覺得這世界還是有報應這回事的

他怎欺負人,就要付出他應該要付的代價 很公平的!!



所以最後,刑事被判刑20天拘役,易科罰金兩萬

民事3萬塊和解  而且留下前科案底

他也終將因為他霸凌行為付出五萬塊(五萬塊對低收入戶可能不算少了吧我猜)

再加一個前科


其實當時我還真怕他願意拿10萬塊跟我和解

因為我是真真真正沒有任何原諒他的意願

我一定要他付出慘痛的代價!

民事拿多少我根本不在意,重點是他人生要留一個他如此欺負人的一個記號

到今天為止

這件事終於完全結束了

真的很希望校園內不要出現任何的霸凌事件

任何一個人遇到群體霸凌時,內心的負擔絕對不是沒遇過的人所能夠想像的

這件事發生在我身上時我27歲

所以我能夠冷靜處理,讓傷害降到最低

誰曉得這類事情如果是發生在心智未成熟的國中生,高中生身上

會有什樣令人難過的社會新聞登上頭條??

希望黃建燁這種事件以後不會發生在這社會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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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9.215.2
jannyann:原委是???1F 02/26 21:14
weeen:(閱)2F 02/26 21:14
couple0402:19歲了 都成年了  該要會想了 自己做錯事就該承擔3F 02/26 21:14
jannyann:看到M聞了4F 02/26 21:14
couple0402:自己想辦法去解決5F 02/26 21:15
webline:我也被疑似群體霸凌過,但是我目前不走法律徒徑是已超過半6F 02/26 21:18
webline:年,但是我也一直訓練自己,曾經想過...群體霸凌也會有落
webline:單的時候...還有就是"我不怕被霸凌了^^~",那是霸凌者自己
kattte:19歲了 是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讚!9F 02/26 21:22
webline:心態有問題,兇我?我就兇回去,被圍毆就專挑一個打~~看來10F 02/26 21:22
webline:還是要繼續鍛練身體,畢竟第一拳是最重要的>_<"
jannyann:國小因為轉學被霸凌過,還好幾個月就又轉回去了12F 02/26 21:25
bulon:幹 我佩服你13F 02/26 21:27
kisho1106:看完原本的了 原PO真的辛苦了!!!(拍拍14F 02/26 21:33
yangwn1234:給中二病的人個教訓15F 02/26 21:36
outleap:你真棒,我恨團體霸凌16F 02/26 21:47
smonkey:大家不要只看單一方...........其他我就不多說了17F 02/26 22:11
webline:不合頂多點頭之交,有必要搞霸凌嗎?我跟有些同事再怎麼不18F 02/26 22:19
webline:合,頂多就是不往來,有的就不是了,嘴巴尻謝帶著大家一起
webline:說難聽話,看人不爽來釘孤枝阿~暗著找一堆人或是搞陰的,
webline:這樣才差勁!!
fakegentle:22F 02/26 23:15
ziji:我國中的時候被霸凌 那時候感覺自己好嫩23F 02/26 23:16
j90206:GJ!!!辛苦了原PO你超棒!!!!24F 02/26 23:22
ann7773631:推!!!原PO很棒25F 02/27 10:33
sharkkk:推~ 沒錯 自己做過的事情 自己得附上責任26F 02/27 11:17
sharkkk:而不是該死的年紀小就沒事
clmhn:敬佩你的堅持和勇氣!28F 02/27 16:48
Pentagon:Good Job! 台灣的教育真的病了....29F 02/28 03:04
Beckhung:太棒了 !!!30F 02/28 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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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yenchenchen (114.34.122.55), 時間: 03/01/2013 00:15:17
IHD:想太多了 你是27歲碰到 如果是15歲的碰到呢? 沒死的多半也重傷1F 03/01 00:16
IHD:不過原po這樣算處理的很棒了吧 可惜能這樣認真面對的人太少了
yspen:轉過來對方沒有同意是會被劣喔3F 03/01 00:17
MASAMIFANS:公然污辱的前科  不痛不癢  真的4F 03/01 00:17
yspen:這很常看到啊 西門町一堆 四五六個湊在一起就以為天底下我最5F 03/01 00:18
yspen:大 神擋殺神佛擋殺佛
haoto:這麼累幹嘛 上八卦版假裝告人說不定一個就三萬惹7F 03/01 00:18
enghsuanlin:兩年前的娘泡? 265 ? 該不會是老太太寶特瓶那個人吧8F 03/01 00:19
ev331:哦 想下馬威 還是恐嚇9F 03/01 00:19
jerrys0580:垃圾總是喜歡成群結黨 然後就有那個膽做壞事 屢試不爽10F 03/01 00:19
cms6384:我支持你的舉動 霸凌者一定要付出代價11F 03/01 00:21
sendicmimic:能改正的算有學到教訓,前科後豁出去當流氓就白忙了。12F 03/01 00:21
brella 
brella:13F 03/01 00:21
tyrande:沒家教的野狗也是這樣 一群群的就會欺負人...一隻反而很峱14F 03/01 00:21
incandescent:敬佩原po有這麼多體力精神去耗費這些事 太讚了15F 03/01 00:22
shyyo7589:爆個八卦  通常請求賠償金額 法官會只砍到1/3......16F 03/01 00:23
nikepanpan:那群老師恐嚇沒事嗎?17F 03/01 00:24
shyyo7589:推原PO  我個人喔  一向不跟別人囉嗦  要的話直接提告18F 03/01 00:24
ahw12000:嘎嘎囧19F 03/01 00:24
plum306:沒有順便告那兩個老師強制罪是比較可惜的地方20F 03/01 00:24
forRITZ:有前科好像就拿不到良民證了? 很多工作不方便?21F 03/01 00:25
AngelLeliel:推22F 03/01 00:25
arrenwu:爽~~~~~~~~~~~~~~~~~~~~~~~~~~~~23F 03/01 00:25
sondarphone:推你.不管你是怎樣的人.別人都沒資格在公開場合嘲弄你24F 03/01 00:25
ev331:哦哦 是嗎 那現在是誰在成群結隊啊25F 03/01 00:25
hy30923:推推推推推27F 03/01 00:25
dcoog7880:桃園? 桃園不是外勞集中地嗎28F 03/01 00:26
v7q4:人就是要學會保護自己 必要時給予痛擊 那些人渣才不敢再來29F 03/01 00:26
lisoukou:有前科的問題  在應徵工作的時候就會浮現出來30F 03/01 00:26
qoochi0710:推!!!31F 03/01 00:26
h90257:這就叫做 社會教育 做錯事就要負責 支持32F 03/01 00:26
IronCube:Google事主id有超級懶人包喔33F 03/01 00:26
v7q4:鬼島就是這樣 要自己保護自己 自己維持正義34F 03/01 00:26
sondarphone:那兩個老師應該也要受到懲罰.難怪教出那種學生35F 03/01 00:26
v7q4:想靠法律來討回公道,下輩子投胎在美國吧~36F 03/01 00:27
bruceh:這樣做得很對~但要是遇到黑暗勢力恐怕不是這麼容易對付37F 03/01 00:27
dragonsoul:溫馨38F 03/01 00:28
hushiang:留案底  真爽39F 03/01 00:29
glory5566:有人趁機戰地區喔40F 03/01 00:29
ev331:沒差 我一堆案底41F 03/01 00:30
Richmood:有要當保全還是依些特殊的才會看有沒有前科42F 03/01 00:30
aaabbb66:知法用法...高人43F 03/01 00:30
kofking:good44F 03/01 00:30
Richmood:再說公然污辱前科不算怎樣 因為台面上那些政治人物都有-.45F 03/01 00:30
sondarphone:一開始很邱後來就說自己低受入又是學生了.嘖嘖46F 03/01 00:31
shan2420EE:推~ 原來已經兩年了 GJ47F 03/01 00:31
arrenwu:除非那個行業很缺工,不然有前科差得可多了48F 03/01 00:31
Richmood:不過真的被污辱了還是要提告 不然有些人真的就很點點點49F 03/01 00:32
Seinfeld:台灣多點像原PO如此勇敢的人就好了50F 03/01 00:32
Richmood:a大 我朋友有前科還是進了科技大廠 他說他們沒看= ="51F 03/01 00:32
Richmood:跟公然污辱罪章一樣都是妨害名譽 不過是誹謗罪
ev331:他現在是念國中體育大學還是輔仁大學啊53F 03/01 00:34
ev331:          中國
jamesnash:看過一些很窮的人,靠耍屌裝流氓來提高自信55F 03/01 00:35
holocaust:非常好的正確示範 社會教育可以拿來當範本56F 03/01 00:35
s871101a:拘役跟罰金的前科真的不怎麼樣 還是可以申請得到良民證57F 03/01 00:37
LCV:爽58F 03/01 00:37
taiwanwang:我看了懶人包之後 有點= =.........59F 03/01 00:37
CenaC 
CenaC:帥唷!60F 03/01 00:38
blueshock:FB搜得到這個人 2/5的動態是 到此為止就好61F 03/01 00:38
op511:推62F 03/01 00:39
GTO5566:1111111163F 03/01 00:39
ev331:快去貼這一篇64F 03/01 00:40
shahe:很久以前的事....201065F 03/01 00:40
pudding86200:爽!!!!66F 03/01 00:41
pagedown:推67F 03/01 00:42
bg00004:這就是結果......那些霸凌者的結果!給推68F 03/01 00:43
ufo15526368:*********不知道我警專學弟會怎樣?**********69F 03/01 00:43
rinsoukan:GJ70F 03/01 00:44
spsp1031:那個ev331是在嗆誰 看無71F 03/01 00:44
a1zz3:GJ,我19歲的時候雖然是蠻中二的,但是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能做72F 03/01 00:45
a1zz3:還是有分寸
bensome0624:推74F 03/01 00:45
ev331:關你屁事啦75F 03/01 00:46
Clone56:好爽阿 大快人心76F 03/01 00:46
EricXD:水喔77F 03/01 00:47
knight791211:今年八卦板我覺得最好看的文章78F 03/01 00:47
dragonsoul:79F 03/01 00:47
bbbobobbobo:推你 不過被告的學校老師真的很糟 難怪教出這種學生80F 03/01 00:47
kuanyingli:看了下一篇的懶人包覺得案情不單純~81F 03/01 00:47
blueshock:懶人包有掛喔82F 03/01 00:48
chiick:曾經被霸凌過給推ˇ_>ˇ 他們的確需要很大的教訓才有用83F 03/01 00:48
mmnnm:個人造業個人擔....84F 03/01 00:48
chiick:國小欺負我的那些人到現在20幾歲還是一副死樣子85F 03/01 00:49
MonacoRos:讚86F 03/01 00:49
chiick:說甚麼年紀小不要罰太重都是屁話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87F 03/01 00:49
godking11054:感謝你讓這社會少一個霸凌者  告的非常好!88F 03/01 00:51
alentek:推! 做法正確!  有些性格懦弱的人不要再說息事寧人的狗屁89F 03/01 00:52
rsy:個資法 名字馬賽克一下比較好~ 改成 黃X燁90F 03/01 00:53
cabron:能堅持這麼久也是頗厲害的....91F 03/01 00:54
XDboy:個資法92F 03/01 00:55
XDboy:這種名字全部PO出來 一副號召宣戰的態度 不也是網路霸菱?
XDboy:一個快30歲的人 和小朋友爭這種東西 可以爭成這種樣子
a9916899:加油95F 03/01 00:56
kuanyingli:好心提醒 留言要小心喔 人家很會告96F 03/01 00:57
iliad221167:看完下面那篇還是噓一下好了97F 03/01 00:57
XDboy:不是說不能爭不能告 但是最後逼人到底的態度 也很有趣啦98F 03/01 00:57
tony77998:爽死了  真的!!!!!!!!!  原po超GJ99F 03/01 00:57
pls1437:看完回文 回來噓100F 03/01 00:57
chinhan1216:超爽XDD 黃建燁 低收入戶還這麼多廢話101F 03/01 00:58
ishiki:下一個被告的就是你102F 03/01 01:00
xoyster:呵103F 03/01 01:01
ww12575:小朋友?104F 03/01 01:01
season002:大部分人看起來都搞不清楚狀況  這位可是大名鼎鼎的...105F 03/01 01:02
ww12575:對方當時都高中了106F 03/01 01:02
belmontc:懂得爭取自己權利跟名譽是好的 但你PO他全名的用意何在?107F 03/01 01:03
light20735:爽108F 03/01 01:04
belmontc:得饒人處且饒人 他既然已經受應有的教訓,你又何苦公開他?109F 03/01 01:04
ufo15526368:哈哈  幹嘛反過來批判原告阿~~~ 鄉民根本....110F 03/01 01:06
phfd2013:我只擔心那一些根本不該為人師表的老師還是繼續任職111F 03/01 01:07
ipiscrh:"得饒人處且饒人"?當初那個死小孩有饒過別人嗎?112F 03/01 01:08
belmontc:樓上你想說根本怎樣? 從頭就反對他作法,何時有"反過來"?113F 03/01 01:09
design0606:官司贏了  現在你在網路上公佈他姓名是何意?114F 03/01 01:09
metalhead:推115F 03/01 01:09
belmontc:還搞不清楚事情經過的,去看樓下那篇包整裡吧116F 03/01 01:10
學生笑女性化 乘客反拍搜證、師卻要他刪掉  | 畫新聞 8News
[圖]
【圖‧左手安娜 文‧張明哲/台北桃園報導】  學生的不當言行、師長第一時間沒提醒學生的過錯,讓偉偉(化名)當時很不好受... ...
 
sondarphone:不管他其他事件.這件事老師學生態度都有問題也是真的118F 03/01 01:11
losterchen:結果那些為人師表的人 似乎也沒受到教訓119F 03/01 01:11
sondarphone:一開始老師還嘻嘻哈哈的在臉書發文勒.120F 03/01 01:11
jerry123456:不過我覺得你逼迫到的其實是他娘而不是他阿,嗨呀終究121F 03/01 01:12
justin531xx:還是把對方名子刪掉吧原PO122F 03/01 01:12
jerry123456:是嗨呀,辛苦的是家人123F 03/01 01:12
spaceview:說真的單就這件事情來說 的確應該告124F 03/01 01:12
justin531xx:到時候反告你...玩不完125F 03/01 01:12
ww12575:就這件事 我認為告的好126F 03/01 01:13
losterchen:先去hate版看完全文在來回文吧 ;127F 03/01 01:13
ccler:看了懶人包只能說頗ㄏ 還在傻傻推的就不要遇到...128F 03/01 01:15
john2557:gj129F 03/01 01:15
s954126333:既然對方沒有誠心要道歉 告下去就對了130F 03/01 01:16
ffegegf:http://ppt.cc/5IeZ 懶人包(誤) 原PO的事情經過131F 03/01 01:17
ffegegf:被霸凌過 支持132F 03/01 01:17
aphrodite98:讚!!!!!!!! 爽!!!!!!!! 被霸凌過+1 爽!!!!!!133F 03/01 01:19
tsutsutsu:爽阿!!!告贏白目小屁孩就是爽!!!134F 03/01 01:22
big055015:不能姑息這種垃圾135F 03/01 01:25
sdhpipt:爽,看到體育選手被告就是爽136F 03/01 01:25
novastar:這種人不被毒蠍螫到只會繼續咬別人 但大部分人就是怕麻煩137F 03/01 01:25
aphrodite98:可惜沒告到老師~~~~~~~~!!!!!!!!!!!!!!!!!!!!!!!!!!!!138F 03/01 01:26
acelf:懶人包有掛139F 03/01 01:27
season002:誰是毒蠍還不一定   呵呵140F 03/01 01:27
zmack0905:還好是27歲,17歲可能當天就上社會版了141F 03/01 01:27
vi000246:唉 我出車禍和解金也只要一萬 你這樣有點超過吧142F 03/01 01:28
ufo15526368:鄉民愛看懶人包  不過剛好懶人包最不可信~~143F 03/01 01:29
SixxAM:懶人包 #1Dw-8OwR (Gossiping)144F 03/01 01:30
kuanyingli:懶人包=資料統整   除非是事主才最清楚囉145F 03/01 01:33
kuanyingli:如果沒有一定可信度 我也不懂法官坐在法庭看資料的用意
zzxcasd 
zzxcasd:等你賺得到兩萬塊再來說147F 03/01 01:34
fantasibear:爽啦,這比判死刑好玩!148F 03/01 01:54
evilhunter:讓我想到韓國電影"熔爐"!!  http://ppt.cc/AhxK149F 03/01 01:56
《熔爐:無聲吶喊》明天,你還相信正義嗎? @ ☁天氣也該。擦一擦啦* :: 痞客邦 PIXNET ::
[圖]
電影是09年作家孔枝泳同名小說改編的,將一宗長達5年、震撼南韓的案件搬上螢幕。 真實記錄05年韓國光州教會聾啞學校裡,師長集體對學童施暴性侵,最後輕判的始末。 電影虛構了一個叫「霧津」的地方,搬演切實 ...
 
magicf:懶人包 才有真正的掛~~ 要戒嚴了QQ150F 03/01 01:57
bobwallace:讚喔!!151F 03/01 01:59
ufo15526368:"說好話"做好事心存善念~~  別亂罵人 人身攻擊152F 03/01 02:00
davidkill:有把老師一起告下去嗎?153F 03/01 02:03
season002:推文中有盧聖人!!154F 03/01 02:06
j20006640:GJ155F 03/01 02:32
Maziger:噓 XDboy <-----標準鍵盤正義156F 03/01 02:54
reken1234:看完懶人包後 各位大大請小心發言阿 = =157F 03/01 03:03
haoguy:正義推 除去一個貨氦158F 03/01 03:08
SH56:純噓原OP  無惡意喔   單純討厭罷了呵呵     別告我0.0159F 03/01 03:22
SH56:搞錯了   是噓原告 0.0
haoguy:反推 留錯文161F 03/01 03:26
EX37:死小孩活該,原PO辛苦了162F 03/01 03:32
costello:我喜歡看到這樣的正義 噓原告的昧於事理163F 03/01 03:56
chungyiju:164F 03/01 03:58
livtyler0828:讚165F 03/01 03:59
ChannelV5566:是啦 看一看是挺爽的 但我覺得你懲罰的是他媽媽166F 03/01 07:06
chncheng:他是不是靠告人維生/賺外快啊?  感覺蠻駕輕就熟的167F 03/01 07:16
Hyacinth0:支持168F 03/01 07:48
steven211:原PO 幹的好 加油169F 03/01 08:11
iam0718:辛苦你了170F 03/01 08:33
Eiichirou:171F 03/01 08:34
roxcido:很爽…但是請刪掉他的名字,保護自己172F 03/01 08:37
Southside:173F 03/01 08:43
mdkn35:OP啦174F 03/01 08:48
foamy:加油!175F 03/01 08:52
chian1983:小心被告找上門176F 03/01 09:14
sgorangeroad:辛苦了177F 03/01 09:17
friendever:推推!!!178F 03/01 09:27
s76083kahala:教育失敗只能靠法律矯正了179F 03/01 09:31
fenix910:回去看原文後 記憶全回來了! 對付這種人就是要這樣!!180F 03/01 09:46
Mcnair:爽啊!!181F 03/01 09:46
washltz:原PO幹的好!辛苦了!182F 03/01 09:58
Joejohnz:正義必須被伸張!!183F 03/01 10:10
kenta111:很振奮人心!184F 03/01 10:10
Alertme:我很討厭娘炮 但是娘不娘炮 不是單看外表而已 舉止進退等185F 03/01 10:20
Alertme:秀氣的人也可能處是很霸道 你敢這樣周旋 代表你絕非娘炮@@
Alertme:相反的 到處挑釁叫囂的人 真的生死門了 就退縮找人cover
Alertme:這才是讓人笑話的鱉三~該給你個敬禮!! 像個男人一樣的反擊
vivame:幹的好189F 03/01 10:44
CartmanEric:幹得好? 你不知道這件事主角超容易跟人起衝突的嗎?190F 03/01 11:28
CartmanEric:坐公車,可以被阿婆告他說襲胸
CartmanEric:去西門町,會被兩個國中沒水準情侶青
CartmanEric:逛新光三越,會被店員罵三字經
Cramael:推194F 03/01 11:42
f124:又是你.........195F 03/01 11:43
Cramael:黃建燁196F 03/01 11:44
roea68roea68:有行動力的人真是棒呢 給你支持197F 03/01 11:45
userpeter:幹得好!198F 03/01 11:52
rlon:推一個!爽199F 03/01 11:53
yesyesyesyes:推一個200F 03/01 11:56
biorad:想噓 自以為正義201F 03/01 11:56
Maxjue:看完估到的懶人包後...只能說高職生可能是太年輕被釣了XD202F 03/01 11:57
Maxjue:其實板友們看文章可以看一下歷史,推測一下固然高職生有錯
Maxjue:但是有時候是真的沒經驗+太年輕,遇到事情直接爆氣給人把柄
taiwan2000: #1H8rLq2_ (PttLifeLaw)205F 03/01 12:14
starfa:又來了206F 03/01 12:22
trywish:別說高職生了,弄不好鄉民也會被釣,請自己小心一一/207F 03/01 12:27
lefan:至少很有行動力 了不起208F 03/01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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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mistdemon, BruceX, hippo916, Jinx_Li 說讚!
1樓 時間: 2013-03-01 11:38:01 (台灣)
  03-01 11:38 TW
幹的好!
2樓 時間: 2013-03-02 14:13:39 (台灣)
-1 03-02 14:13 TW
PO全名不也是種霸凌 人家低收入戶 家裡也難過 你官司贏了還表那位學生 我是不同意那位學生的作為 剛好就好了吧
3樓 時間: 2013-04-23 00:48:24 (台灣)
  04-23 00:48 TW
得理不饒人....噓原po
4樓 時間: 2013-04-23 01:02:23 (台灣)
  04-23 01:02 TW
請大家不要姑息霸凌者!霸凌者終有報應! - FW板 - Disp 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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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概知道我po這篇文章應該會替我自己造成第二次傷害 甚至招來更多的侮辱,但ok的 , 我知道一切都會過去 但是有些話有些人的行為我不得不說 因為這種人我是發自內心的希望他們受到應有的處罰 @@ 今天晚上大約在7點鐘左右,我搭上了265這一班公車 一切原本都相當的平常,我還是跟以往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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