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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2-07 19:12:3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KingMaggot (11)
標題 [新聞] 評夢想家案遭告 馮光遠不起訴
時間 Thu Feb  7 13:59:33 2013



評夢想家案遭告 馮光遠不起訴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302070153-1.aspx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台北7日電)

前文建會主委盛治仁控告台北市議員梁文傑和作家馮光遠,
評論「夢想家」音樂劇涉嫌誹謗。檢方偵查後,予以不起訴


台北地檢署今天公布的不起訴書指出,梁文傑在民國100年11月2日上午召開
記者會,指稱建國百年國慶晚會的「夢想家」音樂劇「這種拆包方式,完全
是要規避採購法,都是盛治仁在做最後決定」等語。


不起訴書指出,梁文傑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夢想家「剩下的錢是你們吞了嗎
」、「光開一個會,就2萬元」等語。

馮光遠則被控在週刊以漫畫方式標記「夢想性」影射原告,並以圖說「主委
我陪你玩,下次給我個小標案就可以了」。

梁文傑在檢方偵訊時否認涉犯誹謗,指「標案金額超過行情,我認為可能有
洩密或圖利」;馮光遠則表示,漫畫非指特定人,且內容也不是影射國慶晚
會。


檢方認為,梁文傑評論夢想家音樂劇,屬重大公共利益事項,應可受社會公
評;馮光遠的漫畫也無指涉告訴人姓名。

檢方偵查後,認定梁文傑和馮光遠涉犯誹謗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1020207




「夢想性」漫畫
http://0rz.tw/OIfVo
[圖]
 



國寶級白目的爆料

好巧,吳育昇告國寶級白目,後來又撤案。現在盛治仁也是告了又撤,這些人是怎麼了?





 盛治仁一邊告我,一邊,他的手也沒閒著

12月14日(上週五),依照原先的行事曆,我應該前往台北地方法院,出庭與告我
損害名譽的前文建會主委盛治仁來個大辯論。

可是我沒有出庭,因為十一月上旬,盛治仁將告我以及其他幾位媒體、政治人物(
民主進步黨、莊瑞雄、徐國勇、陳其邁)的官司撤了,可是我與這幾位被告都不同
意,因為我們覺得,這個因批判「夢想家」兩晚燒掉兩億多而引發的案子,與言論
自由有關,所以應該由司法來決定誰對誰錯,因此我們分別具狀,向法官表達為什
麼我們不同意盛治仁撤告。想不到,這姓盛的使出另一招,就是不繳裁判費,因此
這個案子最後竟然因為原告盛治仁沒有補繳他應該繳納的37,798元裁判費,全案遭
法官駁回。


乖乖,這個盛治仁當初因為扮聖誕老公公,將全民的納稅金當禮物一樣大方,不,
極度大方地送給「以賴聲川為首的搞錢團隊」,遭全民批判;不料此廝不思檢討,
被罵急了,為了不讓主子馬英九、金溥聰、吳敦義的選戰受影響,竟然先是辭官尿
遁,然後在馬英九連任後,再以司法侍候我們這些批判此事的人。


看看前文建會主委盛治仁告我的部分吧。他覺得我的言論讓他名─譽─受─損,所
以除了要我賠他一百萬元之外,還要我在旺旺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以及蘋
果日報這四個報紙的頭版,以不小於半版的尺寸,連續刊登三天的道歉啟事。從這
樣的要求看來,盛治仁真的覺得他受傷了,他覺得我們的批評讓他這種清廉、有能
力、有遠見、為文藝圈子做到肝腦塗地、為文化台灣日夜殫精竭慮的「他,馬的」
文化官員受到太大的傷害了。所以他一定要告我以及其他一缸子人。


然後,毫無緣由地,他撤告了;然後,頗富心機地,他又用一個技術性的手法讓這
個官司消失了。

操~~~~~~~場跑完十二圈,心頭怒火稍稍平息之後,我想,你盛治仁是怎麼
回事?你是突然之間發現自己其實根本是個沒有名譽可言的人,所以也無名譽可以
妨礙。還是,你有名譽,可是基本上都是狗屎豬糞名譽,所以妨礙一下也無妨。盛
治仁,請告訴我們,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本來我還跟朋友說,是不是他繳不起這個裁判費?如果是這樣,那我替他繳好了,
反正已經開了這麼多錢,再花個幾萬,讓這個官司能夠繼續下去,不是很好嗎?可
是朋友都說,光遠,在台灣,被告替原告出錢,讓原告能夠繼續告被告,是從來沒
有發生過的事,別鬧了。我說,這樣才有意思啊,因為很多與言論自由有關的辯論
,才可以繼續下去啊。可是如今這盛治仁又尿遁了,以前他做公僕,尿遁乃工作的
一部份,可是現在他是有名氣的觀光集團的總經理,要是傳出去這個盛總經理怎麼
一天到晚尿遁來尿遁去的,不好吧?


因為真的是有太多的論點,需要在法庭用攻防的方式來一分是非的。舉個例子:

在盛治仁告我妨礙名譽的「證據」裡頭,包括這幅發表在《壹週刊》「家庭性詞典
」專欄,題為「夢想性」的單格漫畫:

好,你盛治仁說這幅漫畫妨礙你名譽,因為裡頭有個女的對一個男的說,「主委我
陪你玩,下次給我個小標案就可以了。」而那個主委則說,「呵,我這裡哪裡有小
標案……」你說那個主委就是指你文建會主委盛治仁,所以告我。問題是,台灣主
委何其多,光是我生活裡,就有一堆福委會主委、大樓管理委員會主委等等。


主委一缸子,可你硬是說,那個一邊享受被吹,一邊手沒閒著的人就是你,你要對
號入座,這我真的沒有意見,可是我好奇,那個含鳥的女人是誰啊?在台灣政壇,
大家都知道,有個姓陳的小妹大,是最喜歡跟有婦之夫打炮的了,此女也是捧「夢
想家」捧到人盡皆吐的地步,莫非你自己對號入座的那個男賓,他跨下的那個女的
就是「她」?真刺激!!連我這個創作者都不知道這些內幕勒。


對於創作以及言論自由的理解,你盛治仁真的是有獨到見解,還好你在任內自行滾
蛋,要不然,照許多人的估算,文化部長一職納你囊中,新聞局到時歸你管,那台
灣的言論自由不就是走回頭路了?當年柏楊因為「大力水手」漫畫獲罪,被蔣介石
集團關到綠島多年,你對「夢想性」漫畫的詮釋,與蔣介石對「大力水手」的對待
,實在是不遑多讓啊。


台灣在馬英九、金溥聰上台之後,言論自由滑至谷底,可是許多有志氣的媒體人(
對,包括我!),就是不吃金馬那一套,他們告,我們就與他們對打,台灣的言論
自由得來不易,哪裡可以讓這兩人(尤其是金溥聰這媒體人渣)玩弄於指掌之間。

所以被纏到「夢想家」的官司裡,我真的是火~~~大~~~了,光是為了言論自
由,1月13日,我會舉著「夢想性」的抗議牌子,好好走他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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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165.228.18
popy8789:法院認證1F 02/07 14:00
WuWeGo:太好了!!!!以後威哥可以安心發文啦~2F 02/07 14:00
sinohara:反正風頭過了,給你不起訴就要叩謝龍恩了3F 02/07 14:00
faxy:\戰神/\戰神/\戰神/\戰神/\戰神/\戰神/\戰神/\戰神/\戰神/\戰4F 02/07 14:00
takuminauki:盛亂告什麼... 身為政治人物還這樣濫訴5F 02/07 14:00
takuminauki:政治人物應該受公評 這樣濫訴 成何體統 什麼學校的
andrewyllee:幹 他超屌XD7F 02/07 14:01
takuminauki:教授阿 教什麼的阿8F 02/07 14:01
ispy03532003:法院認證的迴避採購法9F 02/07 14:01
bbbruce:檢方認證!!10F 02/07 14:01
oicecnir:馮光遠根本就是一個TEAM在打官司...XD11F 02/07 14:01
loveseawind:戰神上次上節目說 他要講什麼話 都沙盤推演好了12F 02/07 14:01
takuminauki:這種人還敢教學生政治 笑死人13F 02/07 14:01
CORSA:這檢察官的忠誠考核可能會不通過,趕快找其他的工作吧14F 02/07 14:02
ispy03532003:阿不對 是檢方認證15F 02/07 14:02
loveseawind:根本就告不了他16F 02/07 14:02
laechan:梁文傑民進黨的17F 02/07 14:04
nellyy:文化藝術的另外一個名字叫洗錢18F 02/07 14:04
AllenHuang:兩天花兩億  夢想家奇蹟19F 02/07 14:04
freewash:戰神 戰神 戰神20F 02/07 14:05
Smu41220:沙盤推演 心思真縝密...21F 02/07 14:07
momocom:推馮光遠22F 02/07 14:07
uprut:檢察官要收到小禮物了嗎23F 02/07 14:08
takuminauki:盛這樣告真的很扯 身為高官告民代與媒體人...24F 02/07 14:08
takuminauki:執政者不就是被民代與媒體監督嗎?
takuminauki:政治學教授 讀書讀到背了嗎 我是建議以後東吳的學生
takuminauki:他的課不用去上了拉
Lion7788:先嚇人  嚇不動就再說28F 02/07 14:11
NCmuhaha:和Yif一樣拿錢走人  超爽的~29F 02/07 14:11
esho:盛前陣子在君品酒店看到他 不知道現在還在不在那30F 02/07 14:14
kopfschuss:XDDDDDDDDDD31F 02/07 14:14
MyDarling:馮光遠真的是偶像....32F 02/07 14:14
nightstory:馮真的是戰神...戰力破表了33F 02/07 14:15
oicecnir:不就和馬囧一樣..覺得不干他的事就謝謝指教..34F 02/07 14:15
oicecnir:踩到痛點半夜也會出來發新聞稿這種風格...
secret1414:趕快再酸他一篇36F 02/07 14:16
ev331:XD 金做了什麼 為什麼直接叫他媒體人渣37F 02/07 14:16
jschenlemn:推馮老38F 02/07 14:17
newstarisme:告這個真的很無聊39F 02/07 14:18
attitudium:能把這麼灰暗的議題包裝的這麼歡樂 真不簡單!40F 02/07 14:20
jorden:要換法官了嗎?41F 02/07 14:23
jazzysport:偶像42F 02/07 14:27
james251:混水摸魚的過了43F 02/07 14:31
QUIBECK:法院認證44F 02/07 14:38
lukehong:戰神45F 02/07 14:38
eyespot:KMT這些人怎麼每個都惡人先告狀啊?46F 02/07 14:46
KuoHuiLo:馮好強 酸的能力又讓對方恨癢癢 不愧是戰神47F 02/07 14:54
garcia:老馮表示:快來告我48F 02/07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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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roman:馮光遠真的很屌!!50F 02/07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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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AntiTVBS:沒定讞的話政府可以在上訴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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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art:但是  錢還是有在夢想家他們口袋58F 02/07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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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en01:法院認證60F 02/07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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