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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ggyy978e04 (戰不怕的勇者)
標題 有沒有自由時報喊著反媒體壟斷,自己卻發假新聞的八卦?
時間 2013年01月02日 Wed. PM 12:43:07


標題:你知道總統要賠六億這件事嗎?

你知不知道台灣的馬英九總統成為美國法院一宗官司的被告?
如果你不知道,或者很多你的親戚朋友都不知道我們的總統在美國挨告,
而且輸了官司,要賠償兩千兩百萬美元(約新台幣六.四億),
那麼證明了一件事情:台灣的媒體真的出了很大的問題!

筆者是在今年初,在「美國之音」看到一則新聞,
大意是金門支持豎立民主女神雕像(中國六四民主運動的象徵)。 < WTF?
特別的是,新聞中提到,這件事情將使馬總統的兩岸政策面臨挑戰,使筆者留下深刻印象。

之後,到了七月,又在「大紀元」網站看到後續報導,提到這座六十四米高的民主女神雕像,
合約僅簽了一天,就因為「有關單位的關切」而緊急喊停。
因此,中國旅美雕塑家陳維明向美國紐約州南區聯邦地方法院遞交民事侵權訴狀,
控告馬英九總統及金門縣文化局長李錫隆違反合同,要求法院做出強制執行合約的命令。

到了十二月二十四日,筆者在朋友轉寄的連結中,知道「美國之音」以及香港蘋果日報都報導了官司結果,
美國法院以缺席判決宣告原告勝訴的這個最新發展。

筆者不厭其煩交代這個過程,是因為我發現,「似乎」台灣媒體(至少所謂主流媒體)
都沒有這則新聞或相關報導,至少我努力地搜尋,只看到網友的轉貼,
以及有人在蔡英文的「想想」網站張貼評論,但是,沒找到新聞報導。

請問︰馬英九是總統,總統在美國被告,不是新聞嗎?官司輸了,不是新聞嗎?
如果真要賠償六億多台幣,是你我納稅人的血汗錢,不是新聞嗎?
請新聞傳播學者、各報社的總編輯、各電視台的新聞部經理們告訴閱聽人,為什麼台灣看不到這則新聞?
是總統挨告不值得報導嗎?是六億四千萬錢太少嗎?還是台灣媒體不敢報導?

「反媒體壟斷」在自由廣場跨年守夜,你一定要參加!
因為,台灣好像已經沒有一個夠格稱為「社會公器」的新聞媒體了!

(作者為新聞碩士,現為國考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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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感覺越看越假,台灣完全沒報導,作者不敢寫名字,裡面竟然是去看大紀元的文章,最奇怪的是明明是台灣和中國人的糾紛美國可以來判(從文章來看完全不關美國的事)
改天我們最高法院也判說舉債越來越高歐巴馬有相當因果關係,叛他個幾百億賠我們台灣好了




--------------------------------------------------------------------------------------------------------------原來那個大陸人是代表美國組織『民主女神像基金會』跟金門政府簽約,所以跟美國有關係,至於為什麼搞到最後是由馬英九來賠就請大家自己看吧
不過我沒看到判決書還是很鐵齒的認為有造假可能,因為還是有報導說這是假的>>>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398131
所以如果有人願意貼判決書出來把我臉打到轉不回來,小人我願意虛心受教        徵求高手徹底打臉!!!






民主女神像基金會控告馬英九政府
作者  容易

美國華人民主女神像基金會27日宣佈,將在美國和台灣金門兩地提出控訴,控告金門縣政府片面毀約,也控告馬英九政府干擾合同,致使民主女神像不能樹立在金門。

民主女神像雕塑者陳維明一月份曾到台灣最靠近中國大陸的金門縣,實地勘察設立民主女神像地點,並喜出望外地與金門縣文化局簽下了合作協議。但在他搭機飛返美國途中金門方面卻變了卦,理由是因為'有關單位的關切'。
之後,金門縣以電子郵件通知陳維明取消合作協議,他回函金門縣又以掛號信函請馬英九總統辦公室協助,但都不獲回應。3月30日陳維明從美國內華達州發出律師信函給金門縣和馬英九辦公室,要求履行合約,但仍然沒有任何回答。民主女神像基金會遂決定分別在美國和金門兩地提出控訴。

*到金門控告金門縣政府違約*

基金會公關鄭存柱説:”根據美國的相關法律,與金門縣政府是合同糾紛,即是我們有份合同他違約了。必須在被告方提出訴訟,只能在金門縣提出訴訟。所以我們透過管道與台灣的一些律師和人權機構溝通,他們在協助我們尋找相關的律師。”
*在美國控告馬政府干擾合同*

至於在美國提出控訴,鄭存柱説那是根據美國法律民事侵權(TORTS)訴訟有關干擾合同(Interfere with Contract )的規定。馬英九政府干涉了民主女神像基金會和金門縣政府已經簽訂的有效合同,迫使金門縣政府毀約,造成女神像無法實施,帶來經濟和名譽的損失,符合侵權起訴的要素。

*外國政府不能豁免民事經濟訴訟*

鄭存柱並表示,根據美國聯邦法28U.S.1605(a)(2)規定,即使身為外國政府和總統,馬英九政府涉及的是干涉合同的民事經濟行為,不能得到主權豁免,因此馬英九政府仍須委派律師到美國法庭應訴,否則會面臨缺席敗訴的判決。女神像基金會將在註冊地點拉斯維加斯或是洛杉磯提出訴訟,並依規定送達訴訟文件。
*求償沒有列出金額*

鄭存柱説:”賠償根據美國法律,有實質的經濟損失,預期的經濟損失,還有名譽損失,都是可以合法求償的。當然我們希望讓金門縣能夠履約是最好的,是我們最希望樂見的。”

*民主女神像仍要繼續進行*

陳維明則説,如果台灣任何地方同意設置民主女神像並且讓中國大陸訪客都可以看見,他也願意改變地點。陳維明在網站上看見,金門不但停止了民主女神像的項目,也終止了中國大陸贈送的和平女神像計劃。
陳維明表示,女神像的項目並不會因為金門縣停止就停止,他已著手要在明年先完成三米二的模型,再過一年完成八米高的女神像手持火炬的部分。已有民進黨人士向陳維明表示,要為三米二高的模型找尋安放地點。

陳維明説:”一個民主的社會,一個民主的總統,一個民主的政府,他們在專制強權面前顯得是那麼脆弱,這點我感到不僅是遺憾,而且是感到悲傷,對台灣人民的前途也是擔憂的。”

中國留學生彭偉在27日捐出500美元贊助,他説到了美國才知道六四鎮壓學生的真相,因此希望有一天能把民主女神像遷到北京天安門廣場。
*台灣官方未有回應*

台灣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新聞組長李大塊針對訴訟問題對美國之音表示:”我們對這個情形不是很了解,所以我們現在就是把相關的資料蒐集以後轉回台北,送給相關的單位來處理。”

對於民主女神像設立在金門的事情 ,台灣總統府發言人曾對美國之音表示 ,不方便回應民主女神像細部問題,但馬英九總統一直非常關心中國大陸的人權以及六四事件,每年六四紀念日都曾向中國提出呼籲。
原網址http://www.voafanti.com/gate/big5/www.voachinese.com/articleprintview/9574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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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ggyy978e04 時間: 2013-01-02 12:43:07
※ 編輯: ggyy978e04 時間: 2013-01-03 17:21:17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5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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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 jinsky, Jinx_Li, Runner, lolki, reichun, BaconTheMeat 共 6 個人 說瞎!
1樓 時間: 2013-01-02 13:53:28 (台灣)
  01-02 13:53 TW
1. 這一篇看來是讀者投書並不是自由發的新聞吧?!
2. 看一下這一篇: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dec/31/today-o5.htm
一樣是讀者投書,作者是律師。他還交待了作判決的美國法院以及金額。
你...要不要自己去查一查呀?!?!
2樓 時間: 2013-01-02 14:13:45 (台灣)
  01-02 14:13 TW
tvbs不是也有報導~
http://ppt.cc/aq9~
3樓 時間: 2013-01-02 14:22:41 (台灣)
  01-02 14:22 TW
下次我也要換這個標題XD 謝謝大大另外PO掛解惑 <(_ _)>
4樓 時間: 2013-01-02 17:00:19 (台灣)
  01-02 17:00 TW
以下開放鄉民打臉,google只會用中文查? 英文都不會查?
5樓 時間: 2013-01-02 19:02:44 (台灣)
  01-02 19:02 TW
那到底是真是假啊?求神人!
6樓 時間: 2013-01-02 19:06:04 (台灣)
  01-02 19:06 TW
連tvbs都有報了,那應該是真的了!馬冏加油喔,還有三年,一定要再破記錄嘿!
7樓 時間: 2013-01-02 19:07:26 (台灣)
  01-02 19:07 TW
不知道樓主有沒有被tvbs打臉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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