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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kysf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2-05-28 22:46:1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waynedd (加西莫多)
標題 Re: [爆卦] 助理的反擊
時間 Mon May 28 22:07:46 2012


※ 引述《gracy100 (冷風)》之銘言:
: 有幾個要澄清一下
: 檢方是抓國立大學不是抓私立大學
: 根據大學法與相關人員條例
: 國立大學教職編制是1教授 2副教授 3助理教授 4講師 5行政助教
: 國立大學系辦編制是主任 行政助教或專任助理
:                        (有的行政助教缺被拿去聘老師 所以沒缺
:                         只好用大學校務基金聘專任助理)
: 國立大學所辦編制是所長 行政助教或專任助理
: 會出事的是系辦主任 行政助教 專任助理而不是老師的研究生助理
: P.S以上參照台大 師大 海大 政大編制

整個系所缺額都是一體適用,教職員就是教師及員工都是吃整個系所的員額
,也就是一個系所若是被配置20名員額,就看專任行政人員要聘任幾名,剩
下得就是教職缺額,所以教師及專任行政人員吃的都是學校的校務基金。
跑國科會的話就不用擔心了,因為承辦人絕對不會是系所辦公室的行政人員
,因為這大多是由老師的兼任助理(碩博班學生)處理的,除非是由系所辦行
政人員親自下去處理。至於系所主任會不會有事情?說實話,國科會的計畫
主持人都沒事,系所主任要出事的機率就很低,除非檢調隔山打牛。

: 最衰的几乎是系辦主任 行政助教 專任助理 尤其是行政助教 專任助理
: 所以老師的研究生助理 沒把自己名字蓋在請款的公文 應該沒事
: 除非是老師的專案計畫 那老師跟老師的研究生助理就有事
: 另外法務部長跟檢方不是說了 偽造文書或登窄不實罪的人 不會起訴
: 會緩起訴放過這些人 只會起訴偽造文書而貪污 圖利 侵占罪的人

老師的部份一定都是老師自己做啦!系所辦行政人員做的是整個系所的事情
,不會去介入老師的個人計劃或是請購,唯一有可能的是教職員每四年的個
人電腦汰換,但這又有規定最高只能買兩萬五( 除非是資訊相關系所才會提
高上限 ),學校核撥的經費也是只有兩萬五,多的就要老師自己出,系所辦
行政人員只管兩萬五能合法核銷,多的部份老師要怎麼處理,不介入!
所以就原原PO文中所出現,一個將近四萬元的平板,不僅是超過規定的兩萬
五上限,也超過筆電(硬凹說是筆電的話)的三萬元上限,這些都要說明為何
要採購如此高價的電腦,請購單上或請購核銷單上會需要註明,所以當真要
查是有線索可循的,不過要真的查的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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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皮書內容隨時可以更改,不會視為不能改的聖經,硬要執行。
                               --出自1998.12.06馬英九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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