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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ricebug
作者 ricebug (ricebug.bbs@ptt.cc)
標題 [轉寄][新聞] 父親逐字英翻中 揪惡醫篡改病歷==事實真相
時間 2010年11月01日 Mon. AM 10:24:0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johnliou (豬神)
標題 [新聞] 父親逐字英翻中 揪惡醫篡改病歷==事實真相
時間 Mon Nov  1 06:20:16 2010


※ 引述《Huangrh (存錢..)》之銘言:
: 這篇已經在醫學生版被人踢爆事實(因為原po自己貼上病歷)..
: 原po的病是種罕見的惡性神經瘤..
: 已經有嚴重併發症造成水腦現象..
: 而開刀本身就會切除聽神經瘤可能造成聽力喪失..
: 而這種癌症本身刀就不好開..
: 能夠讓原po命救回來還讓他能上網po文..開刀的醫師能力算是很強..
: 結果因為手術的無可避免的併發症..
: 原po和家人不僅靠醫療官司想把開刀醫師告倒..
: 還利用媒體公器醜化醫師..
: 上網po原開刀醫師有多惡劣..
: 這也難怪一堆醫學生根本不想走高風險的外科or急診科..
: 各位鄉民自己想想..
: 如果辛辛苦苦開一台刀把一個人命救回來..
: 結果被救回來的人告到名聲都毀了..
: 你還有動力繼續工作嗎??
: 人性的醜陋面就在ptt真實上演..
: ※ 引述《fallengsg ()》之銘言:
: : 想必你的知識非常好!!!聽你的google了一下
: : Progress note=病程紀錄(抱歉阿非醫學生) 開完刀神經有沒有割除還會慢慢進展?????
: : (醫生:我開完刀你的神經有可能會慢慢斷掉喔!!所以我需要補登)
: : 那要不要開完刀人死了改病歷說到院前已死亡不關我們的事
: : 不要再拿一些專業知識出來護航了
: : 醫師法第12條 醫療法第67-69條看一下吧!!
: : 醫師是一個受人尊重的職業!看清楚在護航吧!!

再整理一下,讓鄉民知道一下所有的重點,來源都是病人本人 fallengsg 自己提供的
病歷和網路上查得到的法院判決書還有每個人都可以看的到的蘋果日報,所以本文沒有
所謂醫師無故洩漏病患隱私的問題,先聲明..

1.所謂的竄改病歷其實是主治醫師在出院病歷摘要(就是一個病患出院後醫師撰寫關於
  病患此次入院診斷和當時的理學檢查/實驗室檢查,住院進行的治療或手術,住院期間
  病程的變化,出院時的診斷(有可能和入院診斷不同,因為經過住院後再檢查可能會發
  現新的問題或推翻原來預估的診斷,出院時的病患狀況,此案例為主治醫師,也就是撰
  寫此件病歷的本人)的出院診斷上加註左耳全聾,而這有沒有所本呢?

       依據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97年1月21日(術前) 聽力報告顯示,右耳中頻
       (0000 -0000Hz)之聽力正常,但低頻及高頻聽力有受損現象;左耳中高頻
       (0000-0000Hz)之聽力有受損現象。

       97年2月15日(術後)聽力檢查報告右耳聽力與術前報告一樣,左耳
       聽力為極度障礙。

       97年3月14日病人於中山大學附設醫院聽力檢查報告顯示,其右耳中
       高頻(0000-0000Hz)之聽力受損、左耳中中高頻(0000-0000Hz)聽力喪失。

   因此醫師依病患術後的檢查報告與病患本身的現狀寫下左耳全聾字樣,請各位鄉民
   評斷一下和事實符不符合,這個有所謂偽造文書的問題嗎,當然病患強調他手術前
   聽力是完全好的,我想他的意思是連上面這些聽力報告可能都是偽造的,不過請注意
   判決書採用的術前聽力報告是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作的,就算那醫師在神通廣大
   要把兩間醫學中心的檢查報告都改掉也是不可能的事..


2.病患一直強調醫師將他"好的"聽神經切除導致他耳聾,可是真相是他的腫瘤是是雙側
  的神經纖維瘤(Neurofibromatosis type 2)併發水腦(bilateral cerebellar tumor
  with communicating hydrocephalus),聽神經的本身一部分就是腫瘤,何來好的聽神
  經之說?大小為左側4.5X4.0公分、右2.0X1.0公分,已經造成水腦和腦幹(人的生命中樞)
  壓迫,幫他開刀是為了挽救生命的醫療行為,不開刀的結果腫瘤繼續擴大再壓迫腦幹的結局
  就是呼吸心跳的中止,而目前的醫療文獻此腫瘤本身和此手術不可避免的會影響到聽力,
  簡單的說要是沒開刀,病患現在還能不能上來PTT和大家討論他自己被他所謂的"惡醫"
  殘害的心路歷程,可能都值得存疑,開刀挽救一條性命,換來沒有辦法的聽力喪失,這樣
  的醫師被病患求償250萬,請各位鄉民評斷一下有沒有道理


  當然,病患本人得這個病令人同情,因為依據文獻顯示雙側的神經纖維瘤診斷後的平均
  餘命是15年,約於36歲死亡,早期的診斷和治療可能可以改善預後....病患的主治醫師
  幫他動刀解決壓迫腦幹及水腦的急迫性問題,最後換來的是在媒體上被以"惡醫"相稱,
  不禁令人想到又是另一個義大醫院開食道重建術所謂"開錯刀"事件的翻版,跟各位鄉民
  分享一下,對醫師不爽要在媒體上把一個醫師毀滅那是民主國家媒體自由的國家的權力,
  但是把事情鬧得那麼大,鬧到連其他醫院的當科醫師都從報紙上知道這位病患的大名
  後,對他究竟是好還是不好呢?我想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嚕,言盡於此,只希望讓鄉民對
  這件事有多一點的了解,而不是媒體單方面的說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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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145.72
johnliou:轉錄至看板 medstudent                                  11/01 06:24
rpg1510:亂告人很多時候,說穿了都只是想撈___1F 11/01 06:25
TiffanyJang:記者快來抄2F 11/01 06:25
※ 編輯: johnliou        來自: 114.46.145.72        (11/01 06:26)
※ 編輯: johnliou        來自: 114.46.145.72        (11/01 06:27)
okba0728:友公信單位 可以驗證病例?3F 11/01 06:27
johnliou:民事官司時病歷都已經由醫審會鑑定過了4F 11/01 06:29
okba0728:醫審會 醫生組成的會? 要告醫生? 見鬼了5F 11/01 06:31
johnliou:行政院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6F 11/01 06:33
Esperanto:醫審會誰告訴你是由醫生組成的????????????7F 11/01 06:34
Fewer:醫生哪那麼閒 還特地改他病例 CASE一直來根本沒時間理他8F 11/01 06:35
johnliou:章程http://ppt.cc/Ih77  如果樓上對這個會不信任請洽9F 11/01 06:35
johnliou:行政院吳敦義院長...
Assyla:以前以為這種人都是在外面的小混混才會這麼做11F 11/01 06:37
Assyla:現在沒想到這種人還會上批踢踢問怎麼要更多錢           唉
fisikiki:違造文書跟治療病人是兩件事 沒事事後加註"左耳全聾"做什13F 11/01 06:40
fisikiki:用 影響事後大家判斷這件事的困擾 所以只論違造文書的事
johnliou:不好意思樓上,你知道病患一開始是向醫師求償250萬敗訴才15F 11/01 06:43
fisikiki:並沒論醫療過失 民事官司也勝訴 只論違造文書16F 11/01 06:43
johnliou:出此招的嗎?17F 11/01 06:43
melisma:答非所問18F 11/01 06:48
fisikiki:那還是不能事後在病歷加註文字 如果事後在病歷加註文字可19F 11/01 06:51
fisikiki:被允許 那病歷的可信度豈非大幅降低 又如何事後審查
johnliou:請問fisikiki,是依哪一條法律規定製作此本病歷(私文書)21F 11/01 06:59
im3m:昨天半夜把medstudent版全看完了~~~熱血johnliou~給個推22F 11/01 07:00
johnliou:的作者本人(醫師),不能在上面加註文字的,願聞其詳??23F 11/01 07:00
johnliou:另外所謂"可信度大幅降低"這句話的定義為何?,不好意思我
johnliou:是學科學的對這些名詞會很嚴謹..
im3m:文章的大標一開始讓我有點誤會,我把==想成是等號了 冏rz26F 11/01 07:09
kvankam:病患不在意聽力喪失的話告偽造文書作啥 噓文的老羞?27F 11/01 07:09
im3m:大標使用箭頭會不會好一點呢 XD ->28F 11/01 07:09
superzenki:這王八蛋  會不會讓醫生以後都不太願意開這種手術29F 11/01 07:16
superzenki:害死其他類似患者
weiweililin:可預想的玻璃娃娃事件翻版31F 11/01 07:19
hihih1999:樓上傲嬌女王32F 11/01 07:31
tkr:玻璃娃娃事件翻版  很糟糕33F 11/01 07:42
tkr:病歷本來就是醫師撰寫的  內容要寫啥是他自己決定
tkr:內容基於事實  他高興加註你體重過重也是合法的
tkr:作者本人修改自己的著作  違法??甚麼法律?????
johnliou:樓上說到這倒是有一些病患要求我在病歷上寫一些與事實不37F 11/01 07:45
johnliou:符的文字,根本就是教唆犯罪的行為...
eternalsaga:只有登載不實的問題哪有偽造文書的問題..39F 11/01 07:46
eternalsaga:更何況病歷印出來就不能修改?  那寫錯了怎麼辦= =?
johnliou:樓上本案登載的內容不是不實喔,事實就是聽力喪失了41F 11/01 07:48
eternalsaga:寫錯不能改  這樣病歷可信度想必fisikiki認為很高囉?42F 11/01 07:48
eternalsaga:john大大  我不是說本案有不實啦XD
d8888:病歷本來就可以事後修補,但記得標上日期和簽名44F 11/01 07:50
d8888:因為醫生沒時間好整以暇慢慢想病歷,病歷是抽零碎時間寫的
d8888:所以第一次寫下去常常無法完全反應真實,要事後修改
tft897:聽力喪失多少,有聽力檢查報告吧,不會因為加註什麼改變47F 11/01 07:58
lepidoptera:簡單說 就是要錢...48F 11/01 08:05
tft897:以腫瘤的大小,腫瘤造成壓迫和水腦也構成開刀的需要了49F 11/01 08:11
tft897:因為腫瘤太大聽力沒法保留,也是醫學上的難點
fisikiki:病歷的文字都有記載登記日期 而事後登載的文字明明非當天51F 11/01 08:33
fisikiki:所記載 卻偽裝成當天所記載 也不另行註記是事後補載 這就
fisikiki:是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所作成之文
fisikiki:書 其後果造成法院、醫審會事後在審查其文書(病歷)不知其
fisikiki:是事後記載而作為論斷有無過失之依據 其造成審查的困擾
fisikiki:足生損害於他人
johnliou:1.那是電子病歷,修改都有電腦log檔,法院要調都有57F 11/01 08:37
johnliou:2.足生損害他人???損害什麼,不加註那段文字病患的聽力
johnliou:就是好的,因為寫了那文字病患的耳多就真聾了,你以為是死
johnliou:亡筆記本啊
kvankam:有人老羞成怒檢舉這篇非新聞耶 改標題就可以解決啦科科61F 11/01 08:47
johnliou:八卦板規第三條第三項,看板主認定嚕.....62F 11/01 08:53
hwai01:這個名字我深深的記住了......63F 11/01 09:53
indietaiwan:仇醫萬歲 壓逼!Y^___^Y64F 11/01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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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Disp BBS 看板: ricebug 文章連結: http://disp.cc/b/154-I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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